时间:2020-02-15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孙伟航 - 小 + 大
法讯网讯(通讯员 孙伟航)子庚鼠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牵动着每个人的心。战“役”期间,桦甸市人民法院迅速转变工作角色,奔赴疫情防控一线,争当战“疫”排头兵。 扶贫村的“服务员” 作为红石镇红石村和高兴村的帮扶单位,在了解到个别社的大喇叭因年久失修、设备损坏,导致无法播放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情况后,桦甸法院立即组织购买了17个大喇叭扩音设备送到各个村社,并协助村干部更换和维修了设备,使村民及时了解到疫情动态和防疫知识,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 尽职尽责的“守护员” 桦甸法院积极响应国家防控疫情的号召,根据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干警下沉社区驻守各弃管小区,进行每日疫情防控排查,对来往人员以及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协助社区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疫情网格化防控,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无论是大雪纷飞还是寒风刺骨,从早到晚工作人员始终坚守在岗位,做好群众的“守护员”。 人民群众的“勤务员” 疫情防控期间,桦甸法院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隔离疫情但不隔离执行,持续加大线上查控财产力度,每天安排专人在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网络时时查控;对能够在网上续行冻结扣划的,立即在网上操作,避免财产流失;对不能在网上操作的,及时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查询当天值班营业的网点,进行线下冻结、查封。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轮班值守,履职尽责,群策群力,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让疫情绊住了执行的脚步。 违法行为的“监督员” 桦甸法院认真组织干警通过微信、钉钉等在线学习两高两部于2020年2月6日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梅河口法院审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先进经验,时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涉疫情违法犯罪情况。同时,积极组织干警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刑法、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在疫情面前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