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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患者治疗,努力让防疫代价最小化 快评

时间:2022-03-2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医政医管局负责同志和疫苗研发专班、中国疾控中心、北京地坛医院专家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图/新华社

  近期,我国多地多点发生本土疫情,因病毒主要为奥密克戎变异株,具有传播快、隐匿性强等特点,已波及多个省份。为此,我国正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下,果断采取措施,尽快控制疫情。

  但是,在此过程中,由于一些地方机械执行和过度加码防疫规定,或是配套服务保障不足,导致部分患者正常的就医需求不能被及时满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在此背景下,在3月19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表示,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特别是不得以有没有核酸检测的结果作为推诿拒绝、延误治疗的理由。

  这是一种防疫常识和底线的重申,也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这种强调和重申尤为重要,也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应然之举。

  实际上,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也特别强调,要保障好群众就医需求;而在年初西安孕妇流产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就曾明确要求,防疫期间决不能以任何借口将患者一拒了之,尤其是对急危重症患者,不论有无核酸证明,都要第一时间收治。

  在此次发布会上,医政医管局负责人指出要解决“一出一进”的问题,即出得了小区、进得了医院,解决的就是疫情期间普通患者正常就医面临的两个关键性问题。“一出”主要是指封控区和管控区的民众有看病需求,要让他们能够出得了小区的门;“一进”则是指患者能够进得了医院的门,尤其是不得以核酸检测作为一个前置条件,推诿拒绝、延误治疗。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进行了两年多的今天,相关部门仍然要专门强调“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延误治疗”,足以表明在“保障好群众就医需求”上仍有漏洞和不足。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各地充分正视现实,从认识上走出“重防疫而轻一般医疗需求满足”的误区。

  应该看到,“疫情防控本身是为了人民的健康、为了护佑每一个生命”,若仅仅是以疫情防控的理由,就怠慢一般就医需求,不仅是防疫手段上的粗暴,更是一种价值理念上的迷失,背离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要求。

  基于此,应该再次呼吁,各地要把对常规性医疗需求的满足,纳入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之中,包括相关政策的精细化、人性化设计,也包括医疗资源的准备,都需未雨绸缪,避免应对无措,或是习惯性一拒了之。

  事实上,最新修订的诊疗方案突出了分类救治,也是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调配医疗资源,这方面的空间应该用好用足。一句话,要真正像重视防疫期间的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一样,充分重视一般医疗需求的满足。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积累了不错的经验,完全可以借鉴、推广。

  此外,从现实来看,也应该适当地给予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以及基层防疫人员一定的执行弹性空间,鼓励他们“见机行事”,避免特殊情况下出现“见死不救”的情况。毕竟,在持续面临同时段多地发生疫情风险的当前情况下,基层防疫人员面临很大防控压力,政策上也理应给予充分理解与体谅。

  “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这里的“最小的代价”,就包括确保防疫对民众正常就医的影响最小化;不让任何一个病人因防疫而延误治疗,也是“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防疫共识。疫情防控常态化持续得越久,越需谨记这一点。

  新京报特约评论员 重舟(媒体人)

  编辑 迟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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