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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部分高收入者偷逃税三大手法,税务监管持续加强

时间:2021-11-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揭秘部分高收入者偷逃税三大手法,税务监管持续加强

  税务总局近期公开表示,持续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一波明星网红偷逃税案件接连被税务部门公开曝光,从这些案件披露的信息中可发现,这部分高收入者的偷逃税手法可谓五花八门。

  手法一:转换收入性质降低税负

  在现行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制度下,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在内的综合所得收入,应税收入超过96万的部分,将适用45%最高边际税率。而个税种经营所得(应税收入超50万元部分)最高边际税率为35%,股息红利等资本所得则适用统一的20%税率。

  因此对于高收入者,尤其是收入千万甚至过亿的超高收入者来说,将工薪、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收入转为经营所得或资本所得,税负将明显下降。

  最新的一个典型案例,是杭州市税务局披露的网红雪梨(原名朱宸慧)和林珊珊偷逃税案例,两人的偷逃税手法正是将从有关企业获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综合所得收入,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从而实现偷逃税款。

  以雪梨为例,据税务部门披露,2019年至2020年期间,她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最终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重庆分所合伙人张莉娟告诉第一财经,还有一些公司股东将综合所得收入转为股东分红所得,适用20%税率,这远低于综合所得最高45%边际税率。

  手法二:滥用核定征收优惠、财政返还降税负

  一些明星网红等不少高收入者成立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客观上会出现利用核定征收方式来降低税负的结果。

  实践中一些小微企业没有账本或账目混乱等原因,让税务机关很难征税。为了简化手续,降低征管成本,法律赋予税务机关可以采用核定征收。即按照企业收入按一个固定比例(如10%)来核定应按税额,然后按照对应的税率或者很低的核定征收率来征税。

  有学者测算,采用核定征收,一些高收入者实际税负较依法纳税大幅降低,一些地方降幅甚至能高达九成。前述雪梨等案件中,可能存在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情形,从而实现税负大幅下降。

  “一些高收入者将劳务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即劳务所得转化为经营所得,通过成立个独企业、合伙企业的方式取得收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通常不高于5%。”张莉娟说。

  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采用核定征收降低税负成本和返还部分企业所得税、个税等财政返还的方式,来吸引明星、网红等高收入人群公司入驻。不过在近些年的严格监管下,一些明星工作室相继注销。

  手法三:借阴阳合同、虚假合同隐藏收入偷逃税

  个别高收入者为了偷逃税,也多采用“阴阳合同”“拆分合同”甚至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来隐藏收入。

  税务总局最近披露一个典型的“阴阳合同”案例:安徽某药业公司股东鲍某与殷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实际持有的该药业公司51.09%的股权转让给殷某,实际转让价格为7000万元。后鲍某为偷逃相关税款另行伪造《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纳税申报,少缴税款合计1175.48万元。

  2018年税务部门披露,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高收入偷逃税监管加强

  实践中的高收入者偷逃税手法更多,比如采用实物福利、报销方法发放收入;高收入者将部分收入由低薪员工带领;虚构发票来抵税;定向分红避税等等。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焦瑞进告诉第一财经,高收入意味着适用高边际税率,由于税负重,会引发一些高收入不法人士冒险逃避税,方法不外乎“阴阳合同”、多套账、做假账、虚开票、设立无实质经营公司、借壳市高估上市、高估无形资产、公转私、或变化收入形式等。根据收入源泉和身处环境不同,逃避税方式也多样化。

  焦瑞进表示,从部分高收入者偷逃税趋势看,他们多做足表面文章,多以无实质经营企业投资人获取“投资所得”,投入的资产或是已无价值的固定资产,或是虚无缥缈的无形资产。

  近些年国家已经强化对高收入者税费征管,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2019实施的新个税法,首次引入了反避税条款。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要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

  包括北京等省市出台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中,要求提高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监管水平。

  9月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针对一些明星网红滥用核定征收来偷逃税,《通知》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针对一些地方滥用税收优惠吸引明星网红等,《通知》要求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对各类违规设置或者以变通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依法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的核查等。

  焦瑞进认为,未来对高收入人群偷逃税监管,应以大数据思维以数治税。高收入或高净值人群收入主要在个人账户或企业账户中,因此要加强税银联网协同作战。

  张莉娟建议,加大对高净值人士的个税监控,对个独企业、合伙企业的核定征收加强管理,对经营收入小于收入总额(包括股权转让收入)一定比例的情况下,取消核定征收。政府部门、银行等加强数据共享。

  税务总局近期公开表示,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各地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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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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