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华谊兄弟年报被问询:冯小刚等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的具体金额 华谊兄弟收到年报问询函。以下为问询函的部分内容。 问询函称,你公司于2015年向冯小刚、陆国强收购的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美拉”)2020年度承诺业绩为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17,490.06 万元,东阳美拉实际净利润为552.38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将根据协议进行补偿。 (1)请根据协议约定说明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的具体金额,截至目前补偿事项的具体进展,最后补偿期限,是否存在承诺方无法完全履行补偿义务的风险。 (2)你公司 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业绩补偿款余额为16,804.29 万元,上年末为 0,2020 年度营业外收入中股权补偿收益为11,763.00万元,请说明以上数据差异的原因。请会计师就营业外收入股权补偿收益确认的准确性发表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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