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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全部更换 新城控股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二审将于5月19日开庭

时间:2021-05-1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独家」辩护律师全部更换 新城控股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二审将于5月19日开庭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微敖 种昂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155.SH,下称:新城控股)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一案,将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审理。

  2021年5月,数位消息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记者确认了这一信息。

  此前的2020年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一审当庭宣判,王振华犯猥亵儿童罪成立,处有期徒刑5年。王振华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市二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谷开文,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王振华案涉及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因此此案将以不公开开庭方式审理。

  王振华案一审的两位辩护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律师,分别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其已不再担任王振华案的二审律师。

  同时,受害女童的一审代理人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亦表示,二审阶段,他也不再是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师。

  涉猥亵9岁女童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

  王振华,1962年3月生,江苏常州人,是中国排名领先的地产公司——新城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总计持有该公司约45.71%的股份;他亦曾长期担任新城控股的董事长职务。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的警情通报显示:2019年6月30日22时,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9岁的女儿,被朋友周燕芬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酒店,后其女儿在酒店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该男子即为时年57岁的王振华。

  2019年7月2日,王振华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批准逮捕。

  此案后移交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详见:2020年6月15日,经济观察网独家报道《新城控股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 上海普陀检方已提起公诉》)。

  2020年6月16日、17日,王振华案一审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在经历了两天共16个小时的审判后,普陀法院当庭宣判,王振华犯猥亵儿童罪,处有期徒刑5年。

  彼时,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的王振华的辩护律师、以及受害女童代理人均表示,王振华本人没有认罪,而他的辩护律师们也都为其做无罪辩护。

  2020年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当庭宣判,王振华犯猥亵儿童罪成立,处有期徒刑5年。

  宣判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知乎网站的官方账号上发布的文章亦证实:“被告人王振华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

  二审阶段 陈有西不再担任王振华的辩护律师

  王振华的一审辩护人陈有西律师,则在案发后发布声明称,王振华“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他进出(酒店)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

  陈有西的这一声明亦认为,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王振华处以5年有期徒刑,“不是从轻而是从重判处……普陀法院是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做了从重处刑。”

  案件知情者对经济观察网记者介绍,一审阶段,作为公诉方的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对王振华的量刑建议是,“四年以上五年以下”。

  上述人士亦介绍,从案发到一审宣判结束,王振华和新城控股,没有对受害的小女孩做出任何赔偿,也没有任何安抚慰问举动。受害小女孩的治疗费及心理疏导费,都是由公诉方上海检方承担的。

  而受害女童的代理人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在2020年6月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时认为,应该判处王振华5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陈有西律师在2020年6月王振华案一审宣判后,在其社交媒体发布的一系列信息,以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一些表态,曾引起较大的争议。

  2021年5月,知情者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二审阶段,王振华更换了自己的辩护律师。 2021年5月17日,陈有西向经济观察网记者确认,他不再担任王振华案的二审律师。

  同日,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亦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二审阶段,他也不再是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师。

  “次生灾害”:多年熟人提前知晓消息内幕交易被处罚

  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还产生了一桩令人有些啼笑皆非的“次生灾害”。

  2020年8月11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4号)披露:2019年7月1日,王振华去派出所接受调查之前,找他“认识了十几年”的熟人——时任上海双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求生,到王振华自己的办公室见面,以协助王振华处理因涉嫌猥亵儿童被受害者家属报警事项。

  结果,孙求生转头就在第二天(2019年7月2日)、第三天(2019年7月3日),连续抛售了他及其妻子钱梅娟名下持有的5万股新城控股的股票。

  但是,王振华涉案被调查的消息,在2019年7月3日下午3点股市收盘之后,才经由上海本地媒体《新民晚报》率先披露;随后,上海警方公开确认。

  中国证监会认定,孙求生此举构成内幕交易,因此决定没收孙求生违法所得65.43万元,并处以两倍、即130.87万元的罚款。

  经济观察网记者亦注意到,即使以2019年7月2日、7月3日,新城控股盘中最低价格38.64元计算,孙求生卖出5万股新城控股的成交金额,也超过了190万元。

  按照刑法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关于内幕交易罪办理的解释,内幕交易的股票成交额在50万元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

  背后隐情 王振华刑拘当晚见到儿子王晓松

  此外,证监会的上述处罚决定,还披露了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幕后的部分隐情:2019年7月2日16时58分,上海市公安局对王振华正式刑事拘留,但是,当晚23时左右,王振华的儿子王晓松和其妻子前往派出所,听取王振华对于接下来工作的安排。王晓松在公安人员陪同下,会见了已经被公安机关刑拘的王振华。

  多位警察、检察官、刑事辩护律师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几乎没有可能在未获得取保候审的情况下,见到自己的直系亲属;即使是直系亲属代理刑事案件,也需要经过法院、检察院的许可,才能会见到当事人。

  2019年7月3日,王晓松取代王振华成为新城控股的董事长。

  王晓松执掌新城控股后,经营业绩表现为:2020年,新城控股实现营业收入1454.75亿元,同比大涨69.46%;净利润152.56亿元,同比增长20.56%。不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只有3.82亿元,同比减少99.12%。

  2021年一季度,新城控股营业收入176.35亿元,净利润5.41亿元,同比分别大涨148.69%、98.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47.71亿元;2020年同期为负54.95亿元。

  在股价方面,2019年7月3日收盘后,王振华被刑拘一事披露,随后的交易日里,新城控股股价连续暴跌,从7月3日收盘价45.02元,最低在2019年8月,跌至22.99元,下降幅度48.93%。不过近两年来,其股价企稳且陆续走高,一度在2021年2月攀到53.28元(未复权价)的高点,至2021年5月17日,收盘价为45.02元。新城控股总市值又重新超过了1000亿元大关。

  王振华的个人财富,根据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的实时排名,高达72亿美元(约为463.62亿人民币),居于全球第352位。而2019年的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计算出的王振华的财富约为392.4亿元人民币,中国排名第5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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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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