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8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综合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从判决返还原告投资款,到驳回原告诉讼请求,8月10日的山东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因“翻转式”补正判决书的错误,引发众多争议。 青岛一法院“翻转式”补正裁定致严重错误 原告方:将对补正裁定上诉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11民初8429号 本院2020年7月21日对(2020)鲁0211民初8429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内容有误,应子朴正,现裁定如下: 2020年8日10日 8月17日,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此前判决对他们有利,补正裁定结果却完全相反。收到补正裁定后,他们将对补正裁定提起上诉。 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回应错误裁定:办案人已认识到错误 8月16日,黄岛法院回应称,“此前判决属结果错误,办案人员作出改变判决结果的补正裁定显属不当,法院将追究相关人员办案责任”。
黄岛法院关于作出错误补正裁定相关情况的通报 我院经调查了解,2020年5月20日,我院受理(2020) 鲁0211民初8429号合同纠纷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该案判决理由、裁判依据均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主文却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属于判决结果错误,不属于笔误范围,办案人作出改变判决结果的补正裁定显属不当。现原告方表示将提起,上诉。 办案人未能准确适用补正裁定,导致出现严重错误.办案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院也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办案责任.感谢广大网友和媒体对我院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我院将引以为戒,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审判权运行,不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和水平. 2020午8日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