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绍兴市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评 来源:省林业局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公布2019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结果,绍兴市顺利通过本轮复检,继续保留“国家森林城市”这一生态建设类国字号殊荣。 自2015年绍兴市被原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来,绍兴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绿色发展的首要任务,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生态建设,不断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据统计,自2015年被授予称号以来,全市累计完成造林更新12.88万亩,新增省级森林城镇19个,市级森林城镇29个,44个行政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共创成“一村万树”示范村 72个、推进村635个,也是全省首个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县级城市创建备案批复全覆盖的地级市。 下一步,该市将继续以“八八战略”为纲,按照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要求,紧紧围绕“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决策部署,强化使命担当,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和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绍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生态环境支撑。 (绍兴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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