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从津南警方获悉,男子李某因祭祀烧纸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00余元,于4月1日被津南警方依法处以15日行政拘留。3月23日10时许,津南区居民李某在津南区咸水沽镇头道沟村道路边祭祀烧纸时,不慎引燃周边荒地里的荒草,因刮风天气导致火势蔓延,致附近堆场内物品起火。事发后,经津南消防救援支队紧急扑救,火情得到及时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上一篇:天津市重点项目开复工和专项债券申报工作会议召开
下一篇:“万物皆可直播带货” 仅靠人设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