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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环境质量、饮用水水质…宜春这场发布会很有料

时间:2020-03-1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专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江西疫情动态

  3月17日,宜春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仕敏介绍市生态环境局抓好疫情防控、强化环境监管和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积极应对、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境监管工作,高效有序指导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主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抓紧抓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环境改善两不误、相促进。截至目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标准,重点河流国考、省考、县界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处置医疗废物314吨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优先收运和处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确保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处置。

  执法人员检查定点医院医疗废物收储清运情况。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管,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等,突出抓好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的监管,切断因医疗废物传播病毒的可能途径。重点加强对宜春市定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医院、省级三甲医院及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检查。

  1月24日起,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出动900余人次,对286家企业、医院、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截至3月13日共处置医疗废物314吨。

  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医院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的监管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强化消毒灭菌,对污水外排口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严禁污水直接排放或处理未达标排放。

  工作人员通过手动检测方式监测重要河流断面水质变化,保障水质安全。

  同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及监测。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开展水质加密预警监测,对全市15个县级及以上和93个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覆盖巡查排查,从生态环境方面全力保障市民喝到干净安全的饮用水。

  目前,全市重点河流国考、省考、县界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和扬尘巡查。

  发布会上

  记者还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

  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复工复产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请问,市生态环境局如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有哪些举措?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为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局主要从环评和执法两方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和监管工作:

  环评方面:一是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建设项目特事特办。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实验研究三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允许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手续。截止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已为15家企业提供了环评应急服务保障,企业在递交申请材料的当天即办理了准许投产的环评通行证,为项目投产大大缩减了手续办理时间。这些企业投产后,将形成日产68.3万只口罩、24.7吨消毒液、2500件医用隔离服、10000套雾化器的生产规模以及扩增360张隔离床位。

  二是对部分行业直接豁免环评手续。对原要求实行环评登记备案,关系民生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30多个行业,如食品制造、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行业直接进行环评豁免。

  三是实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管理。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四是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疫情期间全程提供网上办理、快递办理等不见面审批服务;对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需要公示的项目,合并受理公示和拟审查公示,提高审批效率。

  监管方面:一是积极提供入企指导服务。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入门指导,对企业复工生产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了解,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污染防治不含糊”,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市已累计为946家复产企业提供入企环保技术指导服务。

  二是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企业,除信访件核实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三是排查企业环境隐患。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降低企业环境风险,确保全市环境安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排查企业286家,着重排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企业配齐应急器材、物资情况,做到有备无患。目前累计排查环境隐患39起,已全部完成整治,有力保障了我市环境安全。

  四是优化监管方式减少执法干扰。实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减少现场执法给企业带来的干扰。

  请问生态环境部门下一步如何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一是重点排查隐患,着力抓好源头预防。对已经或即将复产复工的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督促企业进行环境隐患自查并上报情况。对涉危涉重、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原水浓度高、特征污染物易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等的企业,组织开展重点排查。疫情期间我局组织人员通过企业自查上报并结合入企指导等方式累计对全市1200余家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摸排了解。对污染治理、应急处置设施存在一般风险隐患的,督促其立即整改到位;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且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切实从源头预防环境风险。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降低区域环境风险。严密监控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强化消毒工艺情况,指导帮助其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应对进水水质、水量急剧变化等突发情况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削峰及净化作用,守好第二道防线,从总体上降低区域环境风险。目前已重点对全市8个化工园区(化工聚集区)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2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了现场督导和隐患排查,确保重点领域的环境安全。

  三是加强分析预判,切实提高防控水平。结合日常监测,掌握企业投产前后污染物排放的变化情况,对变化较大的企业,及时了解原因,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的功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强化水源地、行政区域交界断面监测数据的运用,认真排查水质变化原因,加强分析预判,“没事当有事防,小事当大事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潜在环境风险。

  来源:记者胡志宏/文  朱魏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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