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确保艾溪湖隧道工程西侧二期施工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路段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自2020年3月22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 1、高新七路(金庐北路-金庐南路)段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2、火炬大街(京东大道-高新七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3、金庐北路(京东大道-高新七路)机动车由东往西单行调整为由西往东单行。 4、火炬二路(京东大道-高新七路)机动车由西往东单行调整为由东往西单行。 车辆可经金庐北路、金庐南路、火炬二路、京东大道绕行。 二、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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