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来源:龙华区新闻办 为保持优良环境及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镇等连日来对辖区蔬菜基地等开展露天秸秆禁烧整治巡查和宣传引导工作。 3月11日,龙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城西镇到苍东蔬菜基地、沙坡蔬菜基地和大样蔬菜基地开展巡查整治,悬挂了一批禁止露天秸秆禁烧宣传横幅,并向基地菜农宣传禁止露天秸秆禁烧的有关文件政策及法律规定。春耕时节,复工复产正忙时,各蔬菜种植基地生机勃勃,热火朝天,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焚烧秸秆的现象 。苍东蔬菜基地负责人黎锦强表示,城西镇周边的多个蔬菜基地主要以种植叶菜为主,保障海口市场供应,目前收割完的菜地主要产生一些自然耗损的菜叶,大部分菜农的做法是简易堆晒,腐熟还田,不存在露天焚烧的现象。 为共同维护辖区农业生产安全稳定,提升空气质量,龙华区农业农业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对龙华辖区种植面积较大、靠近海南环岛东线高速路段的田间地头以及接近湖泊河道、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和农作物春耕、夏收、秋收时节加大露天秸秆禁烧宣传巡查。 据悉,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系指农作物收获籽实后的剩余物质、枯枝和落叶等农林废弃物。 按照《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农林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杆及垃圾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龙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优良的环境空气质量是海口市引以为豪的城市名片,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严重污染空气环境,易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等公共安全事件。 希望通过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益处,引导广大农民形成“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不想烧”的思想及行动自觉 ,使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夯实秸秆禁烧工作的群众基础。 |